【颐衡官宣】祝贺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颐衡兼职律师马卫东受聘绥化仲裁委仲裁员;颐衡合伙人陈相敏受聘青岛市李沧区检察院听证员

发布时间: 2022-11-23 浏览次数:495

近期,经绥化仲裁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布受聘仲裁员名单并举行受聘仪式,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马卫东受聘第一届绥化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聘期至本届绥化仲裁委员会届满。

目前,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已有多名律师在不同仲裁机构获聘仲裁员,他们分别是: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陈相敏经过层层严格审查、选拔后,被聘任为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聘期三年。

此次受聘是对颐衡律所专业化建设及专业能力又一次的充分肯定。律所将继续秉承专业、严谨、卓越的法律精神,积极发挥平台优势,秉持客观公正立场,认真参与评议,努力提供专业化意见建议、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

马卫东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法学博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3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诉讼法硕士学位,2011年获得韩国海洋大学海商法博士学位。现担任青岛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青岛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山东省法学会土地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海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融合创新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青岛市交通港航法律研究会副会长,青岛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胶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14年入选山东省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双百计划”并在青岛市公安局挂职一年。曾荣获“青岛大学优秀共产党员”、“青岛大学教育先锋”、“青岛大学教学管理先进工作者”、“青岛大学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科研方面,在《贵州民族研究》、《中国法研究》(韩国)、《立法政策》(韩国)、《国际交易法》(韩国)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专著《海上货物运输合同中承运人责任的比较研究》,主编教材《国际法概论》,另参编学术专著2部。主持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模式研究》,主持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中韩两国间货物陆海联运法律问题研究》,主持青岛市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项,参加国家社科规划项目1项,参加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山东省教育厅项目各1项。主要研究方向为海商法、民法典、公司法。
实务方面,作为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以首席仲裁员和独任仲裁员审理案件150件左右,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及国际贸易纠纷等商事合同纠纷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受仲裁委及当事人的好评;作为胶州市人民政府两届的法律顾问,积极献言献策、履职履责,为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制定相关政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支持;作为律师,努力拓宽法律服务范围,先后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在企业法律培训、合法合规经营、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深得客户信任。
 
                                                              陈相敏     山东颐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1996年毕业于青岛大学经济管理专业,2000年取得律师资格,自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至今20年,诉讼经验丰富,并且熟悉证券、财务管理及企业管理等。擅长各类民商事诉讼类业务及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综合法律事务。曾为多家各种类型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主要执业领域:公司纠纷、合同纠纷等民商事领域及法律顾问等非诉讼综合法律事务。